南京师范大学档案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成绩单录取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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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学籍管理科:025-85891716(厚生楼345室)

学生档案部联系电话:025-85891255、025-85891046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025-85891790

研究生院教育管理:025-85891856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025-85891621

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025-85891879

成人教育联系电话: 025-83598275

自学考试联系电话: 025-83598522

基地管理联系电话: 025-83598159

网络教育联系电话: 025-83598153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025-85898912、025-85898189

南京师范大学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关于校园封闭期间查档的通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2021年春学期继续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人员进出校门,校内师生须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校外人员须由经办单位领导同意、保卫处批准。根据学校安排,现将有关查档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校查档

 1.校内师生及外来政审人员,由所在学院(单位)领导批准,即可进入校园来档案馆查档;

 2.其他校外人员,一方面可委托校内师生帮助查档(提前准备好授权书、查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查档人身份证),一方面可提前一天在15:30点之前向档案馆邮箱(dag@njnu.edu.cn)提交申请(包括查档内容及目的、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当天健康码手机截屏、车牌号),档案馆协助查档人向保卫处申请,收到邮件批复后方可进入校园。

 二、邮箱查档

 凡学校毕业生查本人学籍档案的,请将申请书(含姓名、本科生研究生或成教生入学和毕业年份、查档内容及目的、地址、联系方式)和身份证照片,发到档案利用部邮箱(lyxinxiang@njnu.edu.cn)。由于全国范围内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全覆盖等专项工作,档案利用部业务繁忙,需要按先来后到顺序,若干天后将所查档案资料复印盖章并通过快递寄出。咨询电话:025-85891077。

学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通常称为“学生档案”),含在校生的学生档案(不含在职研究生)、毕业后未回原籍的学生档案(档案馆一般保管两年)、历年遗留的学生档案,由学生档案部负责。联系邮箱:njnnu2019@126.com;咨询电话:025-85891255、025-85891046。

 三、友情提醒

 1.档案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学林路2号;

 2.业务咨询:请登陆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网站先行了解;

 3.证件以及审批表:请来档案馆之前按程序和要求准备好。

档案馆

2021年2月28日

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历年遗留学生档案查询办理的通知

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档案的原始凭证作用,历年遗留在档案馆的学生档案也关系到许多校友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服务好校友,学校档案馆学生档案部对历年遗留在馆的学生档案(含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进行系统整理,并建立历年遗留学生档案查询系统。该系统现对外开放,请看到通知并查询到档案在馆的校友及时办理调档手续,以免耽误个人事宜。

 一、查询方式

 登陆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网站,找到“毕业生去向查询”板块,输入“姓名”,学号栏输入“遗留”,派遣年份栏无需选择,即可查询。

 二、调档流程

 1.出具所在用人单位或人才市场的调档函或接收函,由学校档案馆学生档案部统一邮寄。

 2.定向研究生应出具定向单位的接收函或证明材料。如已与定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出具人事关系已解除证明、新单位的调档函或接收函。

 3.如自提档案,调档函上应注明“允许个人自提档案”。

 4.所有调档函或接收函均需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办公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学林路2号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201室学生档案部

 咨询电话:025-85891255、025-85891046;电子邮箱:njnnu2019@126.com。

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

2021年3月10日

南京师范大学关于自考生成绩证明等档案利用的提醒

自考生凡需要成绩证明等档案利用的,请于每周二、四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一楼办理。

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

2019年9月17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第四条“成绩证明等办理”:

考生因出国、就业、毕业登记表遗失等原因,需要出具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的,已毕业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未毕业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办理。办理时间定为每周二、四全天(其他时间不办)。出国成绩证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式样,省考委署印,主考学校副署校印,一式不超过三份;若考生要求三份以上的,可由考生自行复印后加盖省考委成绩专用章,确认其与原件一致。

考生毕业证书遗失,只能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办理流程为:(1)2000年以前毕业(含2000年)的,①考生须到当时办理毕业登记时所属的省辖市自考办开具相关证明。②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③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自考办开具的证明,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务科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四。(2)2001年以后毕业(含2001年)的,①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②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务科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四。

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http://dag.njnu.edu.cn/site/daqx.html

南京师范大学学生档案包含的档案材料

1. 本科生新生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哪些?答:包括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成绩单(成长记录)、体检表、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信息表、志愿卡、党团材料等。

2. 本科毕业生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哪些?答:包括大学生登记表、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毕业生登记表、学士学位申请表、(毕业体检表)、党员材料、奖惩材料、教师资格申请表等。

3. 研究生新生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哪些?答: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材料包括高中学历材料、本科学历材料、硕士研究生录取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党团材料等。
博士研究生新生档案材料包括高中学历材料、本科学历材料、硕士学历材料、博士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两位专家推荐信、党团材料等。

4. 毕业研究生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哪些?答:毕业硕士研究生档案材料包括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成绩单、研究生学位申请书、授予硕士学位决定、(硕士毕业体检表)、党员材料、奖惩材料等。
毕业博士研究生档案材料包括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成绩单、研究生学位申请书、授予博士学位决定、(博士毕业体检表)、党员材料、奖惩材料等。

南京师范大学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的办理流程及相关规定

1、毕业证明书是毕业证书原件遗失后、由学校为原证书持有者出具的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书是学位证书原件遗失后、由学校为原证书持有者出具的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的学位证明。

2、遗失本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一律不予补发,可办理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3、证书遗失者在办理证明书时需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补发毕业证明书审批表、补发学位证明书审批表。

4、办理时间:每周四工作时间将申请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仙林校区厚生楼345室),教务处将对遗失者的发证资格进行审核,并为遗失者办理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申请者可在五个工作日后取回证书。

南京师范大学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的办理流程及相关规定

注: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和毕业名册复印件请咨询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电话:025-85891077 地址: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新北区图书馆103室)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成绩单自助打印流程

一、自助打印设备放置地点

仙林校区化成楼一卡通大厅门内右侧、随园校区一卡通大厅门内左侧,后续设点位置将另行通知。

二、自助打印系统适用范围

系统适用于学校14级学术学位(含14级)、15级专业学位(含15级)以后的研究生成绩单打印,其他研究生如需开具成绩单,按原渠道办理。

三、自助打印系统操作流程

请参照附件说明进行操作。

 四、注意事项

研究生成绩单在系统中打印时,系统会定期将学生成绩与培养方案进行比对:如成绩未满足培养方案要求,打印出的成绩单为过程性成绩单,标有“过程成绩”字样;如满足培养方案要求,打印出的成绩单会认定为毕业成绩单(不含“过程成绩”字样),请务必确认毕业归档材料中的成绩单必须为毕业成绩单

南京师范大学成人学士学位证明书办理须知

不慎遗失、损坏成人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向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

1.在办理学位证明书之前,应先登报(有正式刊号的报纸)声明原学位证书作废。

2.申请办理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小二寸证件照(蓝底,规格:高4.8cm,宽3.3cm),请提前预约确认后(预约电话:025-83598522)到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师大15号楼)办理。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3.办理2008年前的学位证明书,还需提供学校档案馆查询到的相关信息。

4. 寒假、暑假期间不办理学位证明书。

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2月31日

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办理学历证明书的规定

一、学校历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由于各种原因遗失学历证书,可以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申请办理学历证明书。 

二、申请时间为每年3、10月上旬。

三、办理学历证明书的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

2.所在单位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代办,另须申请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遗失毕业证书登报申明作废的报纸原件

5.教育部学信网上的学历查询报告或学校档案的毕业生名单复印件

6.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1张

彩照标准:

(1)彩色图像,背景为蓝色,被摄人服装要求为白色或浅色系

(2)成像区要求: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为图片宽度2/3,像长为图片长度的白分之八十

7.申请人通信地址以及联系电话

四、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核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若申请材料真实,并于当年4、11月15日前办好学历证明书。

五、继续教育学院于次年5、12月前将相关申请材料归档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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