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档案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成绩单录取花名册

湖南中医药大学档案查询、湖南中医学院档案查询、1990年原湖南科技大学档案查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档案查询、湖南中医药大学毕业证明书、湖南中医药大学学位证明书、湖南中医药大学报到证改派与补办

生为时企业微信客服咨询图
微信免费咨询(代办收费)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 邮编:410208

学校办公室电话:0731-88458000

综合档案室:0731-88458978

学生处学生管理干部值班室:0731-88458023

教务处电话:0731-88458039

教务处教务科:0731-88458136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0731-85381116

招生就业处学生档案咨询电话:0731-85381120

研究生处培养办:0731-88458276(研究生公寓302室)

研究生处学位办:0731-88458279(研究生公寓304室)

研究生处招生办:0731-85381081

研究生处教育管理:0731-88458280(研究生公寓103室)

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0731-85381175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0731-85381177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档案及学位:0731-88458137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学籍:0731-85381176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毕业考核及自考:0731-85381225

湖南中医药大学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成绩单、在读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自助打印设备安装通知

研究生自助打印设备现已安装完成,需要打印成绩单、在读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的同学可前往含浦研究生院一楼大厅自助打印。

在校生可打印5份,应届毕业生3份,打印不收费,但超过相应打印份数后不能继续打印,可将已打印好的自行复印。应届毕业生证明中已包含研究方向,不需要另外开具研究方向证明。

打印的研究生成绩单、应届毕业生证明、在读证明覆有公章,可作为证明文件,无需前往教管办和培养办盖章。

后续将开通电子成绩单,相关证明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直接发送至学生邮箱自行打印。

补办湖南中医药大学自考毕业证明书及毕业生登记表须知

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和学校办公流程,对补办毕业证明书和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书做出以下规定:

一、补办方式

1.2006年之后毕业的考生直接登录湖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 填写“补办毕业证申请单”并提交主考学校进行审核。

2.2006年之前的考生请带好相关材料到学校自考办申请,由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提交信息。

二、补办流程

1.补办毕业证明书

(1)请在市(州)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刊登《遗失启事》,并携带刊报的原件。

(2)携带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有人事部门档案专用公章的复印件也可以),留存复印件。

(3)提供免冠寸照一张(2006年后,自助服务系统中有相片的不需要提供)。  

(4)出示有效证件,需要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补办毕业生登记表(档案)

(1)携带毕业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2006年之前毕业的考生由学校自考办复印毕业生花名册。

(3)提供免冠寸照一张(2006年后,自助服务系统中有相片的不需要提供)。

(4)出示有效证件,需要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3.补办毕业证明书及毕业生登记表(档案)

(1)请在市(州)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刊登《遗失启事》,并携带刊报的原件。

(2)携带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的相关复印件(非必要,如能提供会便于加快审核)。

(3)提供免冠寸照两张(2006年后,自助服务系统中有相片的不需要提供)。

(4)出示有效证件,需要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受理时间

1.主考院校现场申请阶段,随到随办,现场受理打印回执单。

2.省级审核之后,学校集中盖章的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包括省级审核盖章时间)。

湖南中医药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湖南中医药大学毕业证、学位证补办申请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历证件发放与补发的规定

一、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的颁发工作由教务科管理。

二、成人教育学历文凭须经湖南中医药大学校长审查批准后方可颁发。

三、具有正式学籍的成人教育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及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和湖南省教育厅及湖南中医药大学制定的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实施办法执行。

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必须由教务科按照学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发证学生统一造册、经学校领导审核后,按上级有关要求报送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五、建立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发放登记册,其内容包括专业、年级、学生姓名、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发放日期、领证人签名、备注等。

六、学生毕业时,如有不及格的课程经重修两次后仍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毕业考试不及格者,毕业前可申请补考一次,及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七、所发给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凡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丢失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八、毕业证书丢失后,由学生本人通过刊登市级以上报刊声明原证件作废,并向继续教育学院书面申请补发证书,经学院教务科核实,学院院长审核,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后,可以补发毕业证明书,但不得补发毕业证。

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10月30日

湖南省报到证改签及遗失补办线上办理流程及调整公告

湖南中医药大学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