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档案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成绩单录取花名册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档案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成绩单录取花名册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档案查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证明书、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位证明书、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报到证改派与补办

生为时企业微信客服咨询图
微信免费咨询(代办收费)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南路199号 邮编:225000

办公电话:0514-87993918

招生就业处:0514-87993999

就业电话:0514-87978108

教务处电话:0514-87994005(学籍,图文楼E0908)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关于补发学历证明的规定

第一条  凡原持有学院原有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如证书遗失,不可以申请补发毕业证书,而可以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

第二条  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者,须向教学办提交申请书,据实写明遗失原因和出生年月、籍贯、学习专业、时间、学制、修读年限、班级、原毕业证书编号等情况,并附单位证明和登报的遗失声明,另附2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第三条  学院教学办接到申请书后,对照学籍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无误后,填发毕业证明书。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两个同班同学出具的证明。

第四条  毕业证明书盖“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印章。

1.办理毕业证明书、须按规定标准交纳费用。

2.毕业证明书只能办理一次,若遗失则不再补办。

第七条  补发结业证明书、肄业证明书,参照上述办法办理。

第八条  原不持有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者,一律不予处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关于取消申请补办学历和学位证明书时提交登报遗失证明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学院取消学生因遗失、损坏学历证书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时提交的登报遗失证明。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教学办

2019年6月6日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