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档案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成绩单录取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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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3261号  邮编:542899

校办联系电话:0774-5228600  传真:0774-5228605(校办)

招生联系电话:0774-5228686、0774-5228683(传真)

就业办联系电话:0774-5228627(兼传真)

校园报警电话:0774-5225110

保卫处综合科联系电话:0774-5228619

党政办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5228628(行政楼后楼314)

副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5228603(行政楼前楼301)、0774-5228555(行政楼前楼316)

党政办秘书科联系电话:0774-5228603(行政楼前楼301)

党政办综合科联系电话:0774-5220858(行政楼前楼301)

督查科联系电话:0774-5228603(行政楼前楼301)

法治科联系电话:0774-5228603(行政楼前楼318)

机要科联系电话:0774-5228601(行政楼前楼206)

党政办行政科联系电话:0774-5228600 传真:0774-5228605(行政楼前楼204)

档案室联系电话:0774-5271901(东区图书馆5楼)

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0774-5228651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0774-5228656

研究生处处长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5228635(行政楼(前213))

研究生处副处长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5228633(行政楼(前214))

科研科、社会服务科、科协、社科联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5228632(行政楼(前215))

研究生、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5670112(行政楼(后230))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774-5271696 传真:0774-5271696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774-5229776

贺州学院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贺州学院综合档案室办事指南查档须知

一、查档须知

(一)查阅档案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身份证明,并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提交给工作人员。

(二)工作人员根据《档案借阅登记表》入库调卷。查档人员在档案室内阅览,档案一般不外借。

(三)查阅限制利用的档案或确需借出档案的,须经室领导同意或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四)阅档室内禁止吸烟,并不得在阅档时喝水、吃食品。阅档时应注意保持室内安静。

(五)查档人员在查阅档案过程中,应妥加爱护,禁止在档案文件上任意批划、涂抹、增删、裁减和其它损坏档案的行为。对偷盗和造成档案损毁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查档人员凡需复制档案的,应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工作人员办理。严禁私自拍摄和摘录。综合档案室对提供的档案资料盖章予以确认。

(七)查档人员查阅完毕后,将档案按原顺序整理好交还工作人员,并积极配合做好清点核对工作。

二、开放时间

除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周二下午例行业务学习以外,其余工作时间均对外开放。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1:50,下午14:40~17:30。

三、综合档案室地址

地址:贺州学院东校区图书馆501室。

电话:0774-5271901。

特别说明:学生个人档案保管在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后楼121室),毕业生办理档案迁出不属于综合档案室业务范围,如有调档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774-5228627。

贺州学院学位证书遗失补办学位证明书管理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8〕6号)的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学位证书遗失补办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依据

本管理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失,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办理对象

学位证明书办理对象为我校毕业且获得学位的学生。原则上需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查到相对应名单后方可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者登录贺州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jwc.gxuwz.edu.cn/)下载并填写《贺州学院学位证书遗失后补发学位证明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确认

申请者持本人身份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和2张小二寸蓝底照片(近照)到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

申请者本人不能到学校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者需书写委托书并亲笔签名,委托书上必须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委托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

(三)核实

教务处根据申请者上交的材料以及相关档案材料进一步核实,核实无误后将按学校相关流程办理学位证明书。

(四)办结日期

学位证明书从现场确认到办结日期原则上不超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到贺州学院教务处学籍科办理。

(二)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到贺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办理。

五、照片要求

免冠证件照片2张。要求:照片为小2寸,图像清晰,色彩正常;图像总象素在200万象素以上(1600X1200),背景为蓝色;图像为原始数据,不能用图像软件做任何修改;不穿与背景蓝色相近色的衣服。同时上交小于100K的同底电子相片。

六、其他

(一)本管理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三)《贺州学院学位证书遗失补办管理办法》(校教〔2018〕16 号)同时废止。

贺州学院毕业证书遗失补办毕业证明书管理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8〕6号)的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毕业证书遗失补办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依据

本管理办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失,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办理对象

毕业证明书办理对象为我校毕业且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原则上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到相对应名单后方可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者登录贺州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jwc.hzu.gx.cn/index.htm)下载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确认

申请者持本人身份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和2张小二寸蓝底照片(近照)到指定地点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

申请者本人不能到学校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者需书写委托书并亲笔签名,委托书上必须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委托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

(三)核实

教务处根据申请者上交的材料以及相关档案材料进一步核实,核实无误后将按学校相关流程办理毕业证明书。

(四)网上标注

对于已经办理的毕业证明书,教务处在学信网上同时标注。

(五)办结日期

毕业证明书从现场确认到网上标注流程的办结日期原则上不超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到贺州学院教务处学籍科办理。

(二)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到贺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办理。

五、照片要求

免冠证件照片2张。要求:照片为小2寸,图像清晰,色彩正常;图像总象素在200万象素以上(1600X1200),背景为蓝色;图像为原始数据,不能用图像软件做任何修改;不穿与背景蓝色相近色的衣服。同时上交小于100K的同底电子相片。

六、其他

(一)本管理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三)《贺州学院毕业证书遗失补办管理办法》(校教〔2018〕15 号)同时废止。

贺州学院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