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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工程(本科)专业的公告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环境类人才的发展需求,培养具有较高素质和专业能力的环境工程应用型人才,助力区域经济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26年下半年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工程(本科)专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环境工程(本科)专业面向社会开考。

二、环境工程(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三、环境工程(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详见附件具体课程的考试安排及使用教材,请查阅当次考试公布的《报考简章》和《教材目录》。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工程(本科)专业考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