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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考生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

     2026上半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将于510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有关事项和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可于5月4日9:00至5月10日17: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对拥有多个校区的高校考点,请考生务必确认考试所在考区,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赴考。《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考生应尽早打印《准考证》,检查个人信息是否准确。如有在公安机关更改个人信息和个人信息输入错误、必须更换照片的情况,须在5月9日17:00前向本人所在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办理信息变更,否则可能因《准考证》个人信息与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导致无法参加当次考试。除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三项信息外,其他信息如有变化不需更正。

(三)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名填写的一致,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考生考前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提前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所考的4门科目为闭卷机考模式,考生除黑色签字笔外,不得携带其他非考试物品参加考试,否则按违规处理。违规处理不以所携带非考试物品未打开、未使用、未在安全检查时被提醒无意携带等任何理由给予减轻或免于处罚。

    (五)考生需领取考试费用发票的,可于5月4日9:00起,报名系统申请领取电子发票。考生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时,须检查确认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填写准确。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除了黑色签字笔外,不得携带书籍、资料、书包、各种通信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具有传输存储功能的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工具(含机械手表、电子手表、石英表、钟表、计时器等具有计时功能的工具或物品)、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香烟、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参加考试,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三)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上。

    (四)考生遇到无法登录、操作考试系统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考生问询涉及试题含义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五)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试机为准。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生可以交卷离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

    (六)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递草稿纸和其他物品,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

    (七)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要确认交卷结束考试。考生等待交卷正常后方可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