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将于5月17日举行。安徽考区考点设在安徽医科大学,分别在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81号)和新医科中心(合肥市肥西县杏林路26号)设考场。为确保考试顺利,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从容应考
1.考试日期为5月17日(星期日),外国语水平和医古文水平考试时间为9:00—11:30,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和新医科中心均设有考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为14:30—17:30,仅梅山路校区设有考场。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开始交卷离开考场。
2.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s://tdxl.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同时参加上、下午考试,须分别打印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全部信息。
3.考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当科考试只能携带一张相应的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考点提供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考试文具,考生无需携带。
4.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本人每场考试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和考场位置,切勿跑错考点和考场。考生请勿驾驶汽车、电动车、自行车进入考点,请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等,合理安排行程,以免影响参加考试。梅山路校区北门(南一环路)是唯一出入通道,新医科中心北门(杭埠河大道)是唯一出入通道,具体信息如下图,请及时关注安徽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jxjy.ahmu.edu.cn/。


二、严守入场规范,有序参考
1.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以及手表、耳机、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请考生入校后按地贴、指示牌、志愿者指引前往手机集中存取点(梅山路校区从北门进校100米集中在图书馆门前存放手机;新医科中心知源楼A考生在知源楼A、B之间连廊存放,知源楼B考生在知源楼B、C之间连廊存放),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号找到相应手机收纳箱,积极配合志愿者做好存取工作。
2.考生入场须接受人脸识别验证、智能安检门检查以及考场人工安检,重点查处携带手机等作弊行为,考试过程中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需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主动提交由考点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3.建议尽量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留足安检时间。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行李箱、书包、学习资料、钥匙、充电器、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手表、手环等,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造成考试违规、延误或个人物品丢失。
三、恪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1.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见附件),服从考点统一考试指令和安排,杜绝考试违规行为。考试全程实行实时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录像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一律不准带出或传出考场,否则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导致考试成绩无效,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举报电话(0551-63619961),受理本次考试的相关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考前须密切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安徽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时知晓相关考试信息。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心想事成!
附件:考场规则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考场规则
1.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护照)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 考点提供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考试文具,考生无需携带。不得携带计算器、书籍、资料、草稿纸、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违规处理。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接受监考员核对。
4.打印的《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如有违反将按照违规处理。
5.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对试卷与《准考证》上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相关内容(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7.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8.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9.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映。
10.考生填涂答题卡时,个人信息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