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河北省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公告(二)——考场规则

河北省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公告(二)——考场规则

1.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护照)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计算器、书籍、资料、草稿纸、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违规处理。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上角,接受监考员核对。

4.打印的《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如有违反将按照违规处理。

5.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对试卷与《准考证》上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相关内容(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7.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8.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9.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映。

10.考生填涂答题卡时,个人信息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