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地(市)初审与公示,自治区汇总审核,2026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464人,现公示如下。
一、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考生441人。
二、孤儿院孤儿考生(无监护人)19人。
三、驻藏人民警察(含公安、消防、司法、国安)烈士、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员子女,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和国家安全部教育部《关于实行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国安部发〔2023〕76号)精神,结合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执行。截至目前,经教育部转发,符合此类优待政策的考生4人。
四、公示时间
6月5日12时至6月19日12时,公示信息保留至2026年年底。
五、公示渠道
(一)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首页“信息公示”栏目(http://czzs.zsks.edu.xizang.gov.cn:8082)。
(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六、举报方式
邮箱:xzksyczzzb@163.com
电话:0891-6361823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报名点所在地(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反映;反映意见内容须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七、其他说明
(一)符合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信息,以系统储存数据为准,本次不再公示。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附件:
2026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符合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具体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