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公 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2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中所认定的违规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1-88907565。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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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级别种类 |
违规行为 |
处理依据 |
拟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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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022623003206 |
三级笔试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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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022623003905 |
三级笔试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
第六条,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