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条件和手续

一、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条件

  • 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条件之一报到证,统招的毕业生报到证上有报到的单位。
  • 最新个人户籍区域对口的人才中心
  • 所在工作单位注册地对口的人才中心

二、应届毕业生把档案转入人才中心需要哪些手续

1)户口和档案一并托管

  • 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 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人才中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受专用章。如签订的是国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省市单位的,用人单位须出具不接受户口、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 然后将盖章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 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 毕业时,持《报到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复印件,送到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门、领取人才市场户口材料接收凭证。

2)单一托管人事档案的程序

  • 应届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人才市场,并由人才市场在就业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
  • 应届毕业生再持《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 最后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证》要求,将人事档案转交人才市场托管。择业期内可申请学校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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