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档案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成绩单录取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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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铁心桥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西路310号 邮编:210012

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水路16号 邮编:210012

东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28号 邮编:210012

东山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中水路58号 邮编:211101

校长办公室综合科:025-52897066(值班)(行政楼A408)

档案室联系电话:025-52897084(行政楼A105)

教务处联系电话:025-52897020(学籍)、025-52897070

就业指导服务科:025-52897076(大学生事务服务大厅【体育馆209室】)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25-52354945(五号教学楼5721)、025-52897044(体育馆1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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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学院利用档案的方法

1、查阅档案

查阅档案和各种现行文件,是档案馆提供利用的主要方式。档案阅览室是供利用者查阅档案和现行文件的专门场所。利用者提供有关证件和履行一定手续后,即可在此查阅档案。

2、借阅档案

档案一般是不借出馆外的,但有时根据工作和社会各方面需要,可以暂时借出使用。借阅档案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借出期限不宜过长,借用单位不得将档案折散、转借、传抄、损坏、遣失、复制或公布。借出和收回时,均要清点检查,办理交接手续。

3、公布档案文件

将档案文件全文或摘录公布,公布档案必须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和批准。

4、档案复制

档案馆可根据档案利用的不同用途,通过手抄、摄影、翻印、复印等方法复制档案。复制的档案有副本和摘录两种形式,副本反映档案原件全部内容,摘录反映档案原件部分内容。档案复制要经过批准,重要的档案复制件用过后应退回档案馆。

5、档案证明

档案证明是利用档案确定一定事实的一种手段。根据有关方面的申请,引述和节录档案原文,并注明材料的出处和根据,以起到证明的作用。

6、编辑文件汇集

把反映一定的专题或会议内容的档案文件编辑成册,公开出版或供内部参考,编辑档案文件汇集一定要经过批准。

7、编写参考资料

经过对档案资料的加工整理,提供系统的历史材料、基本情况、统计数字供领导和有关部门使用,这是一种较好的利用方式。

8、举办档案展览

按照一定的主题系统地陈列和介绍档案馆馆藏有关档案的内容和成份的一种利用方式。档案展览可紧密配合当前中心工作,展出档案的内容和范围要报请批准,一般用档案复制件展出。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更换补办说明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的内容以10月份制作时毕业生的信息为准,之后毕业生信息发生变动,学生只需另附相关材料说明即可,原则上《推荐表》将不做更改。

《推荐表》更换补办所需材料:

情况一:遗失补办,所需材料:刊登“遗失启事”的报纸。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推荐表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登姓名、毕业院校及推荐表编号,例:×××遗失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三江学院,号码×××××,声明作废。

情况二:《推荐表》中信息错误而进行更换,所需材料:信息更改的情况说明和原《推荐表》。情况说明格式要求:学生信息介绍,信息错误内容介绍,错误原因说明,本人对此次错误原因的检讨,学院对该生此次错误的教育情况反馈意见。

情况三:《推荐表》因破损而要求更换,所需材料:原《推荐表》。如破损到无法辨认,请参照遗失补办。

《推荐表》更换补办步骤:

1.      毕业生携带《推荐表》更换补办所需材料,在学院填写纸质的《三江学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补办/更换申请表》,请学院审批。

2.      学院查看《推荐表》更换补办所需材料申请表是否如实,所有材料真实无误,方可审批通过,同时打印新的《推荐表》。

3.      毕业生应携《推荐表》更换补办所需材料、学院批复的《三江学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补办/更换申请表》和新《推荐表》送至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审核。

4.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审核《推荐表》更换补办所需材料、学院批复的《推荐表更换补办申请表》,手续齐全后,在新《推荐表》上加盖三江学院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印章。

5.      盖章的新《推荐表》直接现场发放给学生,同时,《推荐表》更换补办所需材料、批复的《推荐表更换补办申请表》由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收存!

三江学院毕业生《报到证》管理规定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或地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到统一使用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或由国家教育部直接签发的毕业生就业证件,是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最重要的证件之一。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学校毕业生《报到证》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毕业生《报到证》的办理对象

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收、分别经各省、市级招生工作部门批准录取、具有学籍的三江学院毕业生、结业生,且通过江苏省教育厅毕业生生源审核,均可办理《报到证》。

二、毕业生《报到证》的签发

  1. 学校统一办理、发放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的流程,无特殊情况均由学校统一办理。步骤如下:

1、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后,登陆学校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或“江苏智慧就业”公众号)进行“就业信息上报”,按照要求真实填写就业或待就业信息、《报到证》签发单位名称、档案寄发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就业、创业、升学或出国的同学,同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

2、学院在学校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后台管理中审核毕业生的。如果信息有误,与学生核实后,可请学生重新提交或直接帮其修改;如果信息无误,则上报至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并到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签字确认该生的派遣方案。

3、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审核学院上报的派遣数据和学生上传的就业图片,并集中到江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证》。办理完毕后,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将《报到证》发放到学院。

4、毕业生在学院领取其《报到证》,并凭《报到证》到《报到证》上派遣单位报到,其毕业生档案随转(由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寄发)。

  1. 毕业生因个人原因急需办理《报到证》,可向学院申请个人办理《报到证》。

步骤如下:

1、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后,登陆学校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或“江苏智慧就业”公众号)进行就业信息上报,按照要求真实填写就业或待就业信息、《报到证》签发单位名称、档案寄发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就业、创业、升学或出国的同学,同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同时向学院申请个人办理《报到证》。

2、学院在学校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后台管理中审核毕业生的就业信息上报数据和学生上传的就业图片。如果信息有误,与学生核实后,可请学生重新提交或直接帮其修改;如果信息无误,则上报至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并告知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

3、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联系江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预约办理《报到证》。

4、毕业生在预约当天携带毕业证书到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办理《报到证》。

5、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完毕后,需将《报到证》白联(下联)交至学院就业管理员或辅导员。学校根据《报到证》白联(下联)寄发毕业生档案。

  1. 结业生《报到证》的办理

1、办理对象:领取《结业证书》的学生。

2、《报到证》的办理流程等同于毕业生,详见以上步骤。

3、特殊情况:如申请《报到证》开至用人单位,需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结业生的函件,方可办理。

三、毕业生《报到证》的改签

1、已办理《报到证》,又需改变就业去向的,在规定期限内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改派时,需提供原《报到证》、原单位同意改派的函件(原《报到证》开至其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免此件)及新接收单位函件(改派回原籍的,可免此件)。

2、毕业离校超过两年的,原则上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3、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已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4、申请步骤:

(1)毕业生向学院申请更改《报到证》并交齐相关材料。毕业生登陆学校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或“江苏智慧就业”公众号)进行就业信息更新,按照要求真实填写就业信息、改派的《报到证》签发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向学院申请改派《报到证》。

(2)学院在学校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后台管理中审核毕业生的就业信息上报数据和学生上传的就业图片。如果信息有误,与学生核实后,可请学生重新提交或直接帮其修改;如果信息无误,则上报至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告知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并交齐相关材料。

(3)校招生就业中心审核无误后,到江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签报到证。原《报到证》收回后,才会发放新《报到证》。《报到证》改签服务费:50元/人.次(苏价费函〔2007〕156号)。

(4)《报到证》改签完毕后,因毕业生档案已经寄发,毕业生需自行办理转递手续。相关事宜,请毕业生直接咨询现在档案所在机构,在档案转递中,请将《报到证》新白联(下联)委托办理机构放至档案中。

四、毕业生《报到证》补办

1、毕业生毕业离校两年内(“毕业离校两年”是指自毕业当年度的12月31日起,至毕业年度后的第二年12月31日止)、《报到证》遗失的,由其本人在遗失当地的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遗失声明后,可以重新补办《报到证》。遗失声明需刊登姓名、毕业院校及15位报到证号,例:×××遗失报到证,××学校,号码××××××××,声明作废。报到证号在学院辅导员、就业管理员或者“江苏智慧就业”公众号中查询。步骤:

(1)毕业生向学院提出补办申请,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2)学院向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申请补办该生《报到证》,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3)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到江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补办报到证后发给学院。

注:学生也可以委托《报到证》补办机构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代其进行《报到证》遗失刊登声明。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证遗失刊登声明50元/人.次(苏价费函〔2007〕156号),补办报到证服务费:50元/人.次(苏价费函〔2007〕156号)。

2、毕业生毕业离校超过两年(“毕业离校两年”是指自毕业当年度的12月31日起,至毕业年度后的第二年12月31日止)、《报到证》遗失的,不再补办,但可办理《报到证》证明书。步骤:

(1)毕业生向学院提出补办申请。

(2)学院向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申请该生的《报到证证明书》。

(3)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打印该生的《报到证证明书》,到江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后发给学院。盖章后的《报到证证明书》即等同于原《报到证》。

五、其他情况

(一)升入高一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不能签发《报到证》。如需按原学历层次办理《报到证》,已报到入学的,需提供升入高校退学和经江苏省教育厅学生处证实的注销学籍的书面证明;还未报到注册的,应提供本人放弃入学资格的书面声明。

(二)学校结业生凭用人单位录用结业生的证明,可申请办理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报到证》;毕业当年取得结业证书、已按结业学历层次办理过《报到证》的,按规定换发毕业证书后,也不再换发《报到证》。

(三)学校肄业生不能办理《报到证》。

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2021.10.12)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共两联,实行实名制,由江苏省教育厅制。签订《协议书》是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编制就业计划建议方案的主要依据。结合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对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一、《协议书》的制作

《协议书》统一制作时间在毕业生生源审核上报到江苏省教育厅后,即本科四年级上学期(学制4年)、本科五年级上学期(学制5年),具体时间以江苏省教育厅生源上报的通知为准。

《协议书》的发放对象是学校在籍毕业班学生。

《协议书》制作实行实名制,毕业生实名注册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www.91job.org.cn),完成《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后,即同时其《协议书》也随之生成。

毕业生所在学院将《协议书》打印后,需加盖“三江学院毕业生协议书专用章”。发放给毕业生时,需做好登记工作,并指导毕业生注意有关签订《协议书》的事项。

《协议书》的电子文件,所在学院保管时间至少5年,统一由二级学院就业管理员负责保管。

二、《协议书》的签订

《协议书》的签订对象是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含国有、集体、私营、乡镇、“三资”等经济组织)。

用人单位填写甲方基本内容,其中档案接收一栏应如实填写,如用人单位不具备档案接收权,且未在地方主管部门开设档案接收通道,则在档案接收一栏填写“无”,如用人单位在地方主管部门开设档案接收通道,但暂时未准备接收该毕业生档案,《协议书》中档案接收一栏仍应如实填写地方主管部门名称;毕业生如实填写乙方联系方式。

双方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用人单位代表在甲方处签字,毕业生在乙方处签字,此时就业协议已经生效,无特殊情况,双方不可随意更改。

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寄)至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履行接收毕业生备案手续。即协议书上档案接收一栏的单位在此协议书上盖章或出具有效档案接收函。一般用人单位是国有、集体、私营、乡镇、三资等企业,档案接受一栏的单位是人才市场或人事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是组织部或直接见公务员录取通知书。

毕业生应在《协议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三江学院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进行“就业信息上报”,或者在“江苏智慧就业”公众号中的“就业信息上报”里进行协议书信息的上报。填写方式详见当年学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下发的《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上报”填报说明》。

手续齐全的《协议书》第一联交用人单位;第一联(下联)交地方就业工作部门(即甲方中档案用人单位,一般是人事局或人才市场)留存;第二联由学生本人保存,同时需要将第二联全部页面拍照上传到“就业信息上报”系统中。

三、《协议书》的更换

《协议书》更换条件:1、解约更换,包括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原单位解体倒闭。2、破损更换,未签约的《协议书》破损。

1、解约更换

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携带原单位的有效退函、原签订的《协议书》,送至所在学院进行审批。学院应审核原单位的有效退函、原签订的《协议书》是否齐全。所有材料真实无误,方可审批通过,同时打印新的协议书,并为其加盖“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专用章”。最后,该生的原单位的有效退函、原签订的协议书需要留存备案。

原单位的有效退函(有三种):一是直接在《协议书》上注明“此协议已解除”,并加盖协议专用章;二是单独开出的并盖协议专用章的有效解约证明(根据《协议书》条款二,符合解除协议情况的,需要书面告知对方,同时要求对方开具已知证明或者解约证明。);三是在已开出的报到证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由该单位盖章或由毕业生目前档案托管单位(即某人事局、某人才中心或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单位已解体或倒闭的,相关部门(如原单位所挂靠的人才市场或工商部门)的证明可代替有效退函。

2、破损更换

因《协议书》破损而要求补办者,应将原两联协议书(未签订用人单位)全部送至所在学院审批。学院应审核破损的《协议书》是否未签约。所有材料真实无误,方可审批通过,同时打印新的协议书,并为其加盖“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专用章”。最后,该生的原协议书(未签订用人单位)需要留存备案。

注意:两联协议书缺一联或半联或协议书破损到无法辨认是否签约,则必须参照遗失补办手续办理。如《协议书》盖章后而破损,则参照解约更换手续办理。

四、《协议书》的遗失补办

遗失补办原则: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在遗失的当地登报(必须是公开发行的报纸)申明“遗失启事”。

毕业生查询原协议书编号,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协议书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登姓名、毕业学校及就业协议书编号,例:×××遗失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号码×××××,声明作废。

毕业生携带刊登“遗失启事”的报纸,到所在学院进行审批。学院应审核该学生是否未曾签约,查看“遗失启事”的报纸。所有材料真实无误,方可审批通过。同时打印新的协议书,并为其加盖“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专用章”。最后,该生的“遗失启事”的报纸需要留存备案。

注意:如该学生签订过劳动合同或《协议书》后,遗失其《协议书》,则参照解约更换手续办理。

五、附则

如以上规定与国家政策相冲突,则以国家政策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本办法由三江学院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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