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档案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成绩单录取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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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医学院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补办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历、学位证书管理,规范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补办手续,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管理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8〕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位证明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8〕11号)精神,制定本规程。

一、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

二、学位证明书是应学位证书持有者遗失或损坏学位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位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在确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已遗失后,可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四、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的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本人近期2张2寸同底版证件照片(蓝底,不戴眼镜),同版电子照片请发送至邮箱jwcxjglk@mail.jnmc.edu.cn(电子照片尺寸:640*480,大小:大于10KB小于40KB);

(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正反2面在A4纸同一页);

(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丢失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本人手写详细丢失情况说明并手写签字按手印);

(四)填写《济宁医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或《济宁医学院补办学位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1、2);

(五)2001年之前的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或2009年之前的毕业生补办学位证明书的,需到学校档案馆复印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学籍登记表和证书发证记录等材料一式一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馆公章;

(六)2001年(含)之后毕业的学生补办毕业证明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后打印);

(七)补办学位证明书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2009年(含)之后取得学位的须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一份(由本人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后打印);上述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经审核无误后,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同时学校将材料按年度归档备查。

五、毕业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者,学校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毕业证明书信息标注,可自行查询。

六、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

七、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再次遗失则不予补办。

地址: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办公楼203室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37-3616206

济宁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业务办理

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可为各位校友出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历证明和在校生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涉及到已毕业学生学籍档案相关材料的请参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档案查阅说明》文件执行,具体详见:https://jxjy.jnmc.edu.cn/2021/1111/c4008a125501/page.htm

学籍科于工作日每周二统一处理电子函件,可为“不能到现场的学生”办理业务,并以快递到付的方式将材料发给学生。

学生电子信函中必需包含的内容:

1、学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 2 面在A4 纸同一页或毕业证复印件)】;

2、详尽填写附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务办理申请表》;

联系电话:0537-3616257

工作邮箱:jy3616257@163.com

通讯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南路33号济宁医学院任城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3号楼9层)

济宁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档案查阅说明

为方便各位校友,济宁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档案查阅说明如下:

1、查阅《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即录取花名册),可登陆学校档案馆网站https://dag.jnmc.edu.cn/,根据《校友查档须知》要求来获取个人档案信息。

2、查阅毕业实习鉴定表、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和成绩单的,学校只开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历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1)

3、学籍档案查阅流程可详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档案查阅流程》(附件2)

4、注:务必详实准确填写申请表内容。(附件3)

济宁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信息更正流程

姓名(身份证号)是学生身份的重要标识,是高校进行学籍数据管理的重要关键字段,也是排查冒名顶替者的重要线索。按照山东省关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登记注册后,学生的学籍姓名原则上不能再予以变更。对下列原因导致的姓名(身份证号)变化或错误,可进行申请更改处理:

一、在成人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个别位置)填写错误,未及时更正,将错就错参加成人高考,报到入学后申请变更者,由学生当年成人高考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证明,本人提出申请,按照程序办理。

二、地方公安部门在办理户籍过程中,因工作疏忽导致姓名错误(身份证重号)或出现其他错误,由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证明,本人提出申请,按照程序办理。

三、其他情况如故意变更姓名(出生年月日)谋取私利者等不予办理;冒名顶替者提出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办理程序如下: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变更学籍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表》(格式见附表)。

二、学生所在的校外教学中心对照有关档案材料,审查学生的申请理由是否正当,材料是否详实,进一步审查学生的入学资格,杜绝冒名顶替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三、经校外教学中心审查确认无疑后,提供下述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科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批准:需提交材料如下: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1)一份;

2、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要求见附件2)一份;

3、成人高考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名错误)或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户籍错误,用山东省公安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居民姓名/身份证号变更证明;双重户口注销,需开具我省统一制式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变更前后的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变更前后的户籍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户籍证明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6、成人高考准考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7、根据原件打印的考生电子档案,一式两份;

8、中学档案,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9、涉及出生日期变更的,应提供《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

四、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变更学籍信息,所有材料均须保存,以备随时查验。

济宁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明书补办规程

为了加强对学历证书的管理,规范毕业证明书补办手续,根据原国家教委学生司《关于使用统一印制毕业证明书的通知》(教学司[1996]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管理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8〕1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程。

一、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在确认毕业证书已遗失后,可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

三、补办毕业证明书的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提供本人近期2张2寸同底版证件照片(蓝色背景、免冠)及照片的电子版(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为JPG,用身份证号命名,电子照片发送至学籍科工作邮箱:jy3616257@163.com);

(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正反2面在A4纸同一页);

(三)2001年(含)之后毕业的学生补办毕业证明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后打印);

(四)填写《济宁医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上述材料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任城校区3号楼9层学籍科),经审核无误后,补办毕业证明书。同时学校将材料按年度归档备查。

四、已实行电子注册者,学校会在学信网上进行毕业证明书信息标注,可自行查询。

五、补办毕业证明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领取。

六、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再次遗失则不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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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调整改派和遗失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