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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档案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成绩单录取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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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邮编:100083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325294

校长办公室综合接待室(总值班室):010-62332312、010-62332316

学生处联系电话:010-62332961

档案馆学生档案室:010-62332363

教务处办公室:010-62332212(办公楼112房间)

教务科联系电话:010-62332203(办公楼113房间)

注册中心联系电话:010-62333727(办公楼114房间)

培养管理办公室:010-62332452(博士后公寓办公楼104房间)

学位办公室电话:010-62332210(博士后公寓办公楼101房间)

综合办公室电话:010-62333162(博士后公寓办公楼106房间)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电话:010-62332010、010-62325707(学生就业指导中心7斋128办公室)

北京科技大学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北京科技大学档案馆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1:30
下午:13:30-17:00 
每周二、四下午为内部业务时间,不对外服务。

北京科技大学学生档案材料的接收

(一)党员材料接收要求

1.所有党员发展材料整理完毕后夹在《入党志愿书》里即可,无须装袋,做到每人一本;

2.在《入党志愿书》封面姓名旁边用铅笔标注学号;

3.党员材料按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序;

4.移交党员材料时请随附归档名单(本科生与研究生分别附名单),内容包括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材料内容。

(二)奖励材料接收要求

1.奖励材料应附归档名单,内容包括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材料内容、数量。

2.请各归档单位自行安排学生到档案馆完成归档工作,归档前请提前与档案馆人事档案室预约归档时间;

3.归档人数可依据归档材料的数量进行自由安排,一次不超过4人。

(三)其他材料接收要求

1.档案材料不接收个人归档;

2.档案材料应由各归档单位密封后由相关负责人统一移交档案馆进行归档;

3.所交档案材料经档案馆核查后,符合归档要求方可归档。

北京科技大学学生档案的利用

(一)学生本人因私利用(出国、求职、升学等)

1.须持所在学院党委出具的介绍信;

2.利用内容包括复印档案中的成绩单、体检表等材料;

3.《入党志愿书》不提供复印;

4.如需查阅入党时间、入团时间等档案信息,须由被查阅人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或委员持学院党委出具的介绍信到档案馆查阅;

5.本人不能查阅自己及亲属的档案;

6.档案材料不允许拍照。

(二)出具证明

1.可出具的证明内容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

2.填写证明材料须由学院辅导员持介绍信到档案馆根据档案材料内容填写。

(三)学校相关单位因公利用

1.各学院、组织部、保卫处、纪委可因公利用学生档案,复印或摘抄档案中的部分内容;

2.校内单位利用学生档案,均应由所属党委出具介绍信,由党委秘书或相关负责人持介绍信到档案馆查档;

3.不提供电话查档。

(四)用人单位政审查档

1.须持用人单位的介绍信和学生所在学院党委的介绍信,由学院相关负责人陪同到档案馆查档;

2.如需填写工作单位提供的政审表格等了解学生情况的材料,应由学生所在学院的辅导员或相关负责老师持学院介绍信到档案馆查档填写。档案馆不提供政审服务。

3.政审工作必须在档案馆内部进行。任何校外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将档案借至校外单位利用。

4.不提供档案副本。

北京科技大学学生档案转递

1.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需先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领取到就业指导中心发放的报到证后方可转档;

2.升学(上硕、上博)学生须将录取学校发放的调档函交至档案馆后方可转档;

3.博士后进站需根据进站单位要求在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报到证或将调档函交至档案馆后方可转档;

4.档案转出时间一般为领取报到证或交调档函后的下周内;

5.毕业集中派遣(即毕业典礼当天领取报到证)的学生档案由档案馆统一邮寄,邮寄时间视情况而定;

6.学生档案转递方式为中国邮政EMS;

7.档案转出后会将档案对应的运单号以短信形式发送到学生预留的手机号上,请学生注意查询自己的档案投递状态,档案由档案接收单位接收后及时去办理相关手续。

※任何情况转出档案都必须提供以下信息:

1.本人姓名、专业、学号、联系电话;

2.档案接收单位的相关信息:

(1)档案接收单位的准确全称;

(2)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地址(所在省、市、区县、街道及门牌号);

(3)档案接收人姓名(若没有特定的接收人,填写接收档案的具体部门即可);

(4)档案接收人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或手机均可)。

北京科技大学退学转档流程

(1)须先办理退学手续

本科生——教务处

研究生——研究生院

(2)将相关退学证明材料交至档案馆

本科生——退学证明书复印件、退学通知(教务处红头文件)、成绩单

研究生——研究生退学证明书、研究生学籍变动通知单

(3)提供转档所需信息(此项为学生自己联系确定):

1.本人姓名、专业、学号、联系电话;

2.档案接收单位的相关信息:

(1)档案接收单位的准确全称;

(2)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地址(所在省、市、区县、街道及门牌号);

(3)档案接收人姓名(若没有特定的接收人,填写接收档案的具体部门即可);

(4)档案接收人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或手机均可)。

上述三项全部完成后方可办理退学转档

北京科技大学改派开调档函流程

1.办理改派需先经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同意;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10-62332010)

2.现存档单位需要调档函才能退回档案的学生参看第3、4项;如不需要调档函,直接由现存档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即可;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北京科技大学档案馆;

联系电话:010-62332363;

邮编:100083)   

3.自行填写调档函模板中的“抬头单位名称”(指现存档单位名称)、“专业”、“级别”、“姓名”、”学号“、“落款日期”(右下角);

4.到档案馆核实盖章。

*注意:退回的档案必须密封完好,加盖封章;严禁私自拆封,否则不予接收,后果自负!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交考(保)研调档函要求

1.调档函(原件)上需由学院盖章;

2.在调档函右上角空白处标注本科所在专业、学号及本人电话;

3.调档函上须注明以下四个方面的信息:

(1)档案接收单位的准确全称;

(2)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地址(所在省、市、区县、街道及门牌号);

(3)档案接收人姓名(若没有特定的接收人,填写接收档案的具体部门即可);

(4)档案接收人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或手机均可)。

4.思想品德鉴定表(政审表)请自行交至录取学校,不由档案馆邮寄;

5.完成1-3项后将调档函交到档案馆即可。

北京科技大学办理出国(境)在读证明、毕业证书翻译件的流程说明

为方便学校研究生办理出国(境)相关材料,现对在读证明、毕业证书翻译件的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申请办理出国(境)相关材料的研究生,请根据自己出国(境)的性质、办理出国(境)材料的类型,按照下列说明要求携带相应的材料,于工作日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博士后办公楼104室)办理。定向、委培研究生申请办理出国(境)在读证明,除需提供下列要求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办理的证明。

一、“非京籍”研究生办理《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

非北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简称“非京籍”研究生)是指户口未迁入学校的研究生,此类学生需携带《在校研究生办理“非北京户籍出境在学证明”申请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到研究生院办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办理。

注:“非京籍”研究生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时需提供加盖研究生院公章的《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在校研究生办理中英文在读证明

1、出国进行学术交流(参加国际会议、进行短期访学、申请国家公派项目-联合培养等)

研究生需携带《在校研究生办理出国(境)在读证明申请表(学术交流用表)》到研究生院办理。

注:已办理《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本科生/研究生用表)》的研究生,凭审批表原件或复印件可直接办理;已获得学校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资助的研究生,可直接办理。

2、出国留学继续深造(自费留学、申请国家公派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等)

研究生需携《在校研究生办理出国(境)在读证明申请表(出国留学用表)》.到研究生院办理。

注:申请出国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在未获得学历证书之前可由研究生院出具在读证明,其它性质的出国留学原则上不予出具在读证明。

3、出国旅游、探亲、访友等

研究生需携带《在校研究生办理出国(境)在读证明申请表(个人旅游用表)》到研究生院办理。

注:在读研究生出国旅游、探亲、访友只能利用寒暑假,其它时间出行原则上不予出具在读证明。

4、已获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助

办理流程详见:http://gs.ustb.edu.cn/index.php/cms/item-view-id-2327.shtml

三、毕业研究生办理毕业证书翻译件

已毕业的研究生需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原件或扫描件(扫描件需提前发送至pyg@ustb.edu.cn)到研究生院办理毕业证书翻译件。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因学位证件丢失申请补办学位证明的管理规定

一、说明

学位证书每人只有一份,遗失后不能补办原件,只能补办学位证明,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办理遗失学位证明书需提交的材料

1. 补办遗失学位证明申请:正确写明个人信息、毕业信息、丢失原因,并明确申明证书未被任何单位扣押,及补办证明用于何种用途。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个人蓝底2寸照片1张。

4. 若非本人来办理,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手写的委托书,委托书需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格式如下: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号码*******,委托****,身份证号*****,代为办理和领取学位证明书。特此证明。

日期:

委托人:

受托人:

三、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研究生院101学位办。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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