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档案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成绩单录取花名册

西北大学档案查询、陕西工业大学化工系档案查询、西北大学毕业证明书、西北大学学位证明书、西北大学报到证改派与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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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街1号 邮编:710127

太白校区: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邮编:710069

桃园校区:西安市高新四路155号 邮编:710075

校长办公室校长电话:029-88308001

档案馆办公室:029-88302273(太白校区图书馆一层东侧111室)

档案馆保管利用室:029-88302979(太白校区图书馆一层东侧111室)

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29-88308133

教务处办公室:029-88308396(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2层7218室)

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电话:029-88308183(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2层7227室)

教务处教学科联系电话:029-88308182(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2层7223室)

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029-88308184(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2层7221室)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302211(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2层7214室)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9-88308586(长安)、029-88302210(太白)(长安校区2号楼101办公室)

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029-88308163(长安校区2号楼103办公室)

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029-88308613(长安校区2号楼109办公室)

学位与评估办公室:029-88308164(长安校区2号楼107办公室)

专业学位办公室:029-88308345(长安校区2号楼114办公室)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029-88373325

继续教育部:029-88373463

继续教育部(直属站点):029-88373983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考试管理):029-88373436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高职管理):029-88373441、029-88373323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教务管理):029-8837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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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29-8830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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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本科毕业生成绩单办理须知

一、2009届以前毕业生成绩单办理

1.办理方式:办理人在学校档案馆提取原始成绩单复印件。

2.办理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档案馆(图书馆一层)。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停止办理)。

3.办理流程:

① 本人办理: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复印件);代他人办理者: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授权书)、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② 学校档案馆提供毕业生成绩原始档案复印件;

③ 办理出国成绩者可从我处主页“学生服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出国成绩样表”(建议使用),制好表后,带毕业生成绩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到档案馆审核盖章。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02273

二、2009届(含2009届)以后毕业生成绩单办理

1.纸质成绩单(中英文)

① 办理方式:办理人自助打印。

② 办理地点:长安校区教学七号楼一层大厅;太白校区行政楼一层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08:00——20:00

③ 办理流程:办理人凭身份证原件或输入学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自助办理中英文本科成绩单。

2.电子成绩单(中英文)

办理方式:搜索微信小程序“校务行”,选择“西北大学”,输入学号、密码(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登录,选择“电子成绩单”办理并提供个人邮箱,成绩单将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客服电话:029-88301234,17691128696

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历勘误指南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文件精神,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

一、勘误原则

1.学历勘误仅针对因毕业院校客观失误导致的信息错误进行纠错。对学生在报考、毕业时人为修改错填,或毕业后变更(注销)身份证号码等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不属于勘误范畴。

2.2001年以前毕业的学历证书,仅对学信网现有信息进行勘误,网上未回登身份证号码或为身份证号码为15位的,不再新增或升位。

二、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高校学历勘误学生申请表(附后);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复印);

(3)招生报考志愿表(或体检表)、学生学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个人人事档案中提取,逐页加盖人事或档案章并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4)涉及身份信息勘误的,提供毕业学校户籍所在派出所户籍迁移证(迁入和迁出),上学期间旧身份证复印件或使用旧身份证办理的有关资格证书(如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

(5)新生录取名册、学业成绩表、毕业生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提取并盖章);

2.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按1:1比例彩色复印)准备齐全后,于工作日(8:00-12:00,14:00-17:00)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压缩后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某某某+学历信息勘误。

电子版材料要求:①须逐页扫描成jpg格式;②每张电子版图片不超过5MB;③方向不得颠倒;④清晰完整;⑤以图片内容命名并标注序号(例:1-申请表、2-毕业证)。

3.教务处审核后,将符合勘误条件的学生材料报送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

三、注意事项

1.进行勘误所需材料为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缺一不可,以上材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2.上述材料为必需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须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补充其他相关材料。

档案馆:029-88302273(太白校区图书馆一层)

教务处:029-88308183(长安校区教学七号楼7227室)

邮  箱:jxgl@nwu.edu.cn

附件:陕西省高校学历勘误学生申请表

西北大学毕业证明书补办程序

学校学生毕业后,因原发毕业证丢失,可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的补办程序如下:

一、 学生准备材料如下:

1.个人申请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介绍信或单位证明;

4.二寸照片(蓝底)一张及同底版电子照片(需发至jxgl@nwu.edu.cn邮箱,以身份证号命名);

5.办理人学籍成绩表或成绩卡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人事档案中提取);

6.办理人提供个人学历信息(学信网)及毕业证复印件;

7.办理人新生入学录取底册(西北大学档案馆提取。地址:西北大学太白校区图书馆一层);二、学生将上述材料备齐,将材料交至长安校区教务处教务科即可办理。学校不向学生开具任何与学历有关的证明。

西北大学研究生毕业证明办理流程

只有已经毕业的研究生可以开具毕业证明。

毕业证明主要证明申请人在学校完成学业并顺利毕业,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在学校就读起止日期、学制、所学专业、毕业日期、毕业证书编号等。

申请人持身份证、毕业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核实后开具制式证明,加盖公章后生效。

英文证明按照中文证明原文翻译后,持已开具的中文证明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办理。

联系部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电话:029-88308613

西北大学毕业生《报到证》管理办法

㈠毕业生报到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一简称《报到证》),它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接收单位凭《报到证》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

㈡《报到证》是学校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审批的西北大学毕业生就业方案,为毕业生开具的到报到证所在单位报到的凭证。《报到证》由正副两联组成,正联(研究生为红色,本专科生为蓝色)由就创中心委托各培养单位发给毕业生本人,副联(白色)将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㈢除在职和升学的毕业生外,其他每位毕业生均须领取《报到证》,逾期未领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并给予相应处罚。

㈣结业生的《报到证》上需注明“结业生”字样,并不予改派。

㈤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各类毕业生的派遣,按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主管部门意见办理派遣手续。

㈥《报到证》由各培养单位主管就业工作的领导或毕业班辅导员领回,毕业生签名领取。

㈦毕业生离校时未领取的《报到证》,由各培养单位连同领取签名册一并交回就创中心。

㈧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其《报到证》由就创中心直接发放,名单由就创中心提供。

㈨毕业生报到期限以《报到证》上的期限为准,所有毕业生应及时到单位报到。有特殊情况须和单位提前联系,按单位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㈩《报到证》在改派期内遗失,由毕业生本人写明情况,申请补发。毕业生所在培养单位签章证明属实,就创中心同意,送省教育厅审批后,可为其补办《报到证》,但必须在重新补办的《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丢失补办”字样。

西北大学关于毕业生改派的规定

为规范毕业生就业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毕业生签约行为的监管,特对学校毕业生改派作如下规定:

㈠每年就业方案确定后,毕业生申请解除就业协议且需要重新办理《报到证》的,按改派处理。

㈡毕业生改派要严格审批。需要改派的,须经所在院(系)和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就创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㈢毕业生只能申请改派一次,已办理过违约的毕业生不得再次申请改派。

㈣凡需要办理改派的毕业生须登录学校就业管理系统提交改派申请,按要求上传纸质材料影印件,院(系)在系统中对改派申请予以审批。院(系)通过审核的毕业生按照学校通知时间向就创中心递交纸质版材料(要求材料完备),就创中心次日到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5月31日至毕业生离校期间暂停办理毕业生改派。寒暑假办理改派时间另行通知。

㈤改派期限

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包括劳动合同、用工证明、接收函等)并依此派遣的毕业生,改派时效为两年。

凡办理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出国留学、就业困难以及未就业被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改派时效为三年。

原来报到证丢失,现申请报到证补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个人申请,申请补办年限为三年。新报到证须备注“丢失补办”字样。

㈥办理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登录就业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改派申请;

2.各院(系)网上审批;

3. 通过院(系)审批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向就创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①《西北大学毕业生改派(补办)报到证申请表》(从就创中心网站下载);

②原签约单位出具的退函(没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须由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办理了自由职业、自主创业或按未就业派回生源地的无需提交退函。提交了劳动合同、用工证明、接收函且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仍需提交退函;

③新就业单位出具的接收函(附空白就业协议书)或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没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须由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④原报到证(原件);

⑤原《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保留的两份协议书均需交回);

4.就创中心审核毕业生上交的纸质材料,签署意见,报陕西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5.改派手续获省教育厅批准后,就创中心通知毕业生领取新《报到证》,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㈦因用人单位虚假宣传等原因导致毕业生单方面提出改派的,就创中心在调查核实后将为此类毕业生办理改派,以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㈧超过改派时效的毕业生如需再调整单位,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不属于毕业生改派范畴。

㈨本规定不适用于定向、委培和在职毕业生。

㈩本规定由就创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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