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档案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成绩单录取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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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联系方式

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福建路校区: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桥头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桥头

教务处学籍管理:025-86718593、025-86718698(行政楼501)

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025-86718661(行政楼716)

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025-86718830(行政楼701)

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科:025-86718670(行政楼708)

研究生院学科管理科:025-86718831(行政楼704)

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科:025-86718663(行政楼712)

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部:025-83494888(综合楼303)、025-83494703(A107)、025-83494861(A112)

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025-83495987(综合楼318)、025-83494888(综合楼303)

档案馆联系电话:025-86718920、025-86718921

南京财经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25-86718622、025-86718621(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大学生活动中心121室)

南京财经大学学生事务中心电话:025-86718694(行政楼一楼)

南京财经大学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南京财经大学档案馆查档方式

周一至周五 

AM 8:30-11:30;PM 14:00-17:00 

查档邮箱:nufedag@163.com (请填写线上查档申请表)

联系电话:025-86718920、025-86718921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闭馆,寒暑假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南京财经大学档案馆’查档指南

一、查档时间

周一至周五 AM 8:30-11:30;PM 14:00-17:00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闭馆,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查档手续

1.个人查档:本人前来办理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工作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代理人前来办理须出示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因公查档:经办人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及被查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3.电话查询:025-86718920,需发送盖有单位公章的有效函件至本校邮箱(nufedag@163.com)。

三、查档流程

1.综合档案。本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可向档案馆查阅档案。外单位查阅档案应出示本人证件或单位介绍信,经校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利用。查询非公开的档案,需立档单位领导批准。查阅会计档案须由财务处专职人员陪同前来我馆查询。利用者须按本馆规定办理查阅利用档案登记手续,本馆提供查阅、复制或扫描。档案利用者一般只能在档案阅览室内利用,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需填写档案借出申请表(见附件)。借出的档案请务必妥善利用,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将依法追责。归还时,需经工作人员检查、核对所借档案,办理归还手续。利用完毕。

2.学籍档案(录取新生名册、学籍卡、毕业名册)。本人前来办理,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理人前来办理,须出示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利用者须准确提供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院、专业、学号、生源地、是否获得学位等基本信息。利用者须按本馆规定办理查阅利用档案登记手续,本馆提供查阅、复制或扫描,利用完毕。

南京财经大学档案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查档服务的通知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生校友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各级防疫要求,我馆对疫情防控期间查档工作告知如下:

一、校内人员查档。请查档人提前电话联系(学生学籍档案需填写线上查档申请表.docx发送至本馆邮箱,工作人员将提前做好查档人所需资料查档,再通知本人来取。

二、校外人员查档。非紧急情况暂停校外人员现场查档业务。请查档人通过电话或邮箱联系,并填写线上查档申请表.docx发送至本馆邮箱,工作人员将尽可能通过快递到付或校门口零接触转交等方式开展服务。  

三、校外人员确有紧急情况需要进校查档,须与档案馆取得联系,由档案馆派人到门岗,查档人请佩戴好符合规范的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供当日“苏康码”和“行程证明”并测体温合格之后办理登记入校手续。

联系电话:025-86718920 ,邮箱:nufedag@163.com。

南京财经大学档案馆

2020年4月17日

南京财经大学档案常见问题

问:档案馆负责学生哪些档案的管理?

答:档案馆负责保管在校学生和已毕业学生的学籍档案(招生名册、学籍成绩单、毕业名册)。在校学生个人档案及毕业生档案转寄均不由我馆负责,请询问学生管理处(025-86718639)。

问:我在外地工作,需要档案馆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请问如何办理?

答:如委托朋友或亲人来办理,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需写清楚利用需求)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前来办理。如果委托档案馆办理,请电子邮件联系(nufedag@163.com),我们会根据需求回复,把相关证明或材料到付邮寄给你。

问:校外用人单位来档案馆验证毕业生学历学位和成绩需要哪些手续?

答: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来馆办理或发送单位公函及被查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至本馆邮箱(nufedag@163.com)。

问:毕业证、学位证丢失,办理证明书的相关档案查询需要哪些手续?

答:本人办理需持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需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档案馆出具加盖档案证明专用章的档案材料复印件,凭档案馆出具的材料,去教务处办理后续相关证明。

南京财经大学出具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流程

1)蓝底证件照两寸两张,电子版发学院教务老师邮箱(njuejwc@163.com);

2)个人手写申请书,写清楚办理事项,办理原因,个人信息(在校时间、在校专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档案里的学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无需出具学位证明的忽略此条);

5)联系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实。

教务处学籍管理:025-86718593、025-86718698(行政楼501)

南京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补授学士学位流程

1)下载《南京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区),学生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原因。

2)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原所属学院,由学院教务员核实相关材料,所属学院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3)由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复核并签署意见。

4)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统一交到学校教务处。

南京财经大学关于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遗失后证明书办理的规定

各有关学院及同学: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我国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具有唯一性,遗失后不予补发。为了方便遗失证书的同学办理学历/学位证明书,规范办理程序,特制定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办理办法,程序如下:

1、申请人须在市级(含以上)报刊公开声明证书遗失并作废;

2、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历/学位证明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3、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登报声明原件、复印件、填写完毕的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到原毕业学院审核;

4、学院审核后,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办理学历/学位证明书。

南京财经大学毕业生常见问题的解答

为方便毕业生,提升就业服务质量,提高就业指导效率,现将毕业生在毕业时及毕业后经常咨询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出20题,供大家参考。

1、学校的代码是?

答:学校研究生及统招本科生代码为10327。

2、定向生和委培生有《推荐表》及《协议书》吗?

答:定向和委培生如想参加双选活动,必须要解除定向或委培,并将解除材料交至学生事务中心才可以领取《推荐表》及《协议书》,培养方式仍然是“定向”和“委培”。

3、户口和档案留校最长多长时间?

答:毕业生户档留校期限两年。因各种原因两年内未迁出,将统一派遣至生源地报到。具体时间为当年6月至两年后的5月。

4、签协议需要什么材料?

答:签订协议时,一般需要几个材料:《协议书》、《推荐表》原件、成绩单原件以及根据单位情况需要出示的资料。

5、与单位签订协议后升学、入伍、录用公务员、参加国家地方基层服务项目等,是否可与原单位解除协议?是否算违约?

答:经书面告知原单位后,可解除与原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在江苏行政区域内不算违约。

6、在已经和一个单位签过约的情况下,能不能用另外的协议和另一个单位先签,然后再和前一个单位办理相关的违约程序?

答:不可以。一个毕业生不能同时与两家单位签约,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7、就业协议书上单位盖章了,但自己没有签字,算作违约吗?

答:严格意义上来讲,不算违约,但必须要与对方单位达成谅解,这也是做人最起码的原则。

8、单位可以在就业协议书上添加内容或者划掉一些内容吗?

答:原则上说,单位可以在遵从协议书的基础上添加一些内容作为协议的补充条款,不得删减或篡改内容。但也有单位会篡改部分条款,所以毕业生对待签订协议一定要慎重。

9、《就业报到证》有什么功能?

答:它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是办理毕业生档案转递和和户口迁移手续的凭证。《就业报到证》一人一份,由江苏省教育厅签发,毕业生对《就业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的《就业报到证》一律作废。

10、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

答:派遣至用人单位(包括选调生、村官、三支一扶等)、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个人人事代理的非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需要报到证,升学及户档留校的毕业生无报到证。

11、《就业报到证》如何办理?

答:按教育厅要求,毕业前的第一批报到证由学校集中办理后,由辅导员发放给毕业生。毕业后,每月中旬及月末各派遣一批,毕业生凭有效证件到学生事务中心领取。

12、如何补办《就业报到证》?

答:到学生事务中心查询原报到证号码;到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携带报纸原件、身份证件和学院相关证明到学生事务中心申请;学校统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办理;毕业超过两年的,不再补办,只能办理相关证明。

13、什么是《户口迁移证》?它有什么作用?

答:《户口迁移证》是户口迁移的重要凭据,毕业生的户口从学校迁出后,应持《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或户口挂靠机构办理落户手续。

14、如何补办《户口迁移证》?

答:到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复印原《户口迁移证》的存根联,并加盖该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到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原《户口迁移证》声明作废的启事。需刊登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携带以上两样材料到《户口迁移证》迁往派出所办理未落户证明。迁往省招就中心的到中心办理未落户证明;携带以上三样材料到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补办《户口迁移证》。

15、办理派遣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派遣主要分为三种情况:派遣至用人单位,需提供《协议书》、政府就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的审批意见(如接收函、盖章等);派遣至个人人事代理的非生源地人才机构,需提供《毕业生人事代理接收函》;派遣至生源地,需填写《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申请表》。

16、办理改派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办理改派时,需提供原《报到证》、原单位同意改派的函件、新接收单位签约材料(含《协议书》、接收函等);没有新单位 而改派至生源地报到的毕业生,需填写《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报到申请表》。

17、毕业后,户口、档案可以分离吗?

答: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毕业生户口、档案统一按派遣去向转递。

18、毕业生档案可以自带吗?

答:毕业生档案不可以自带,由学校统一通过南京邮政局邮政特快方式寄发。

19、离校后,毕业生档案可以查阅吗?

答:离校后,毕业生档案不可以随意查阅,如需查阅,需用人单位凭介绍信来校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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